7.推进中小城市培育试点。进一步提升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战略节点作用,切实加强对店口、钱清2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17个市级中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指导,制定中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探索建立与中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规划体制、财政及投资体制、土地管理体制、农村金融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十改联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8.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健全中心村培育机制,促进中心村人口集中、土地集约、功能集成,加快第一批39个中心村建设进度,启动建设第二批中心村。完善农民创业增收机制,深入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积极开展省级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重点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宅基地置换创新、农村住房制度、农村金融体制、户籍制度等领域改革。(牵头单位:市农办)
(三)着力推进有利于改善社会民生的体制创新
9.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方针,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扩大社会就业。围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行动计划,集中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努力实现充分就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征缴基数,整体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一卡通”。加快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基层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补偿机制建设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大重点,统筹深化五项重点改革,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严控医药总费用。深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逐步建立起与基本药物制度相配套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绩效工资考核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新创建10个以上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抓好绍兴县、嵊州市、新昌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及服务体系、便民惠民举措创新。扎实做好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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