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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五)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级禁毒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力度,着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做到部署到位、督导到位、落实到位,有效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规范落实戒毒康复措施
  (一)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禁毒办实体化运作。在去年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增挂禁毒工作办公室牌子、设立禁毒办的基础上,本地籍吸毒人员25名以上的重点乡镇(街道)禁毒办实体化运作要达到100%。乡镇(街道)要落实专门领导分管禁毒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及其他各项禁毒工作。
  (二)加快推进社区戒毒(康复)专职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20∶1(以本地籍实有吸毒人员为基数,不足20名按照20名计算)的要求配齐配强禁毒专职社工。工作任务较重的地方可以配备一定比例的协辅警力量从事专职社工工作。社工归口乡镇(街道)禁毒办管理,并建立健全聘用和辞退、岗位责任、奖惩、经费保障等制度,加强日常考核。
  (三)抓紧建设完善的戒毒康复治疗设施。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已立项建设的基础上,要加快实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动工。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卫生厅、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社区戒毒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戒毒医疗机构的督促指导,使其真正发挥在社区戒毒治疗中的作用。大力支持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服药点)的建设。逐步探索康复场所的建设,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和劳动的出路,巩固戒毒成效。
  四、进一步强化对禁毒工作的保障
  (一)充实禁毒力量。要加强市、县(市、区)禁毒办事机构建设,充实禁毒办公室力量。市、县(市、区)两级禁毒办设置专职副主任,并增加临聘人员,经费在禁毒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切实将禁毒工作所需经费依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继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今年,为进一步做好世博会、世合赛安保工作,市财政追加50万元经费,用于购置寄递业毒品检测设备。对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维持治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以及表彰奖励等工作,要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全额保障和全力支持。
  (三)建立述职制度。各级禁毒委建立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每年向禁毒委书面述职一次,述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不履行禁毒职责、不落实责任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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