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珍贵树种的意见
(绍政办发〔2010〕5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绍市委发〔2010〕3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珍贵树种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珍贵树种的重要意义
珍贵树种是具有较高材用、食用、药用等价值的稀有名贵树种。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珍贵林产品的市场需求明显增加,供需矛盾突出,价格也不断攀升。加快发展珍贵树种,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战略储备,促进林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丰富生物多样性,优化生态环境,弘扬历史文化,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有利于缓解珍贵林产品供需矛盾,满足人们生活需要,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目前,我市已有珍贵树种基地25万亩,其中香榧22万亩,银杏、红豆杉等其他珍贵树种3万亩。但从总体看,全市珍贵树种资源还相对短缺,特别是楠木、红豆树、红豆杉等珍贵材用、药用树种资源十分紧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珍贵树种的重要意义,结合“森林绍兴”建设,把发展珍贵树种作为林业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发展珍贵树种的目标
(一)全市总体目标。第一阶段:从今年起到2012年,新发展珍贵树种300万株,新增面积3万亩。第二阶段:从2013年到2020年,新发展珍贵树种700万株,新增面积7万亩。经过10年时间努力,全市新发展珍贵树种1000万株,新增面积10万亩,总面积扩大到35万亩以上。
(二)市区三年发展计划。充分挖掘市区造林空间种植珍贵树种,到2012年,市区新发展珍贵树种30万株,新增面积3000亩,其中在越城区南部山区、会稽山度假区(会稽山林场)等地成片种植10万株,在汤浦水库库区以及市区内的府山、塔山、蕺山、梅山等地改造补植8万株,在道路沿线以及鉴湖、镜湖、大运河等湖泊、河道沿岸种植7万株,在城区和城郊农村房前屋后种植5万株。分年度实施计划:2010年发展5万株,面积500亩;2011年发展10万株,面积1000亩;2012年发展15万株,面积1500亩。
三、明确发展珍贵树种的工作重点
(一)搞好规划,分步推进。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编制珍贵树种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在此基础上,制订分年度实施计划,做到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各地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以市场为导向,在继续抓好香榧基地建设的同时,重点发展楠木、红豆树、榉树、红豆杉等珍贵材用、药用树种。规划要坚持科学性原则,严格做到适地适树,避免盲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