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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开发区(新区)相关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

  二、经贸委(4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项)
  1.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2.技术改造项目合理用能审查;
  3.外商投资项目审批(镜湖新区仍由市经贸委审批)。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
  除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外、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内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类项目备案。
  三、外经贸局(1项)
  行政许可事项(1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项目)(镜湖新区仍由市外经贸局审批)。
  四、建设局(18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3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政类);
  2.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
  3.划拨土地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5.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6.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7.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8.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10.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11.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12.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
  1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项)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市政类);
  2.房地产测绘面积核定及房屋面积鉴定;
  3.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绍兴经济开发区仍由市建设局实施);
  4.房地产转让鉴证(绍兴经济开发区仍由市建设局实施);
  5.房地产抵押登记(绍兴经济开发区仍由市建设局实施)。
  五、建管局(6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招标项目审核。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4项)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审核;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
  六、环保局(下放到各分局)(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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