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建立产能低、污染重、高危险的产业依法退出市场机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要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上交通、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运营、违法超车。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他各行业也要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制定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