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 “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完善安全监管干部交流制度,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六、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大安全投入。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灾害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无法组建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组织,并必须与就近的专业救援组织订立应急救援协议;研究推广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及技术。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