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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要加强外籍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抄告工作。凡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在我市范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由交警支队向客运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抄告,发生一起抄告一起。对外省客车在我市有超员、超速违法行为的,由交警支队及进汇总进行抄告。交警、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都要认真对待抄告工作,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监管职责要积极履行,认真督查有关客运公司是否落实抄告,并加强与外省对应有关部门的沟通,向他们提供河池行车安全的教育资料等,使外省籍客车驾驶人对河池的管理措施和行车事项有更深刻的了解。

  3.加强本地车辆违法抄告工作。本地客运车辆在我市范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由交警支队向客运车辆所在运输企业及时进行抄告,发生一起抄告一起。对本地车辆超速、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支队抄告客运企业和同级交通运管部门及车属单位。

  4.发动群众,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各县(市、区)要设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配备专人受理举报事宜,设立专项资金,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三)采取非常措施落实社会化管理机制。

  1.县、乡两级政府要做好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农村地区的县乡道、低等级公路管理由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来统领,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要以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村屯干部及交通安全协管员的配合下,形成充实的基层力量进一步抓好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抓紧对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动员和部署,认真分析、总结几年来社会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对已经构建的社会化管理基础进行实地调研后作出适当的调整和进一步完善改进。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加挂交通警察中队牌子,赋予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能。落实管理人员、经费、管控措施,确保每个乡镇有3名以上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公路沿线每个村设一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并立即投入工作。

  2.突出重点,落实防控。要扎实落实乡镇领导包村或社区、乡(镇)、村干部包车、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四包”责任制、采取“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盯”等工作措施,并在农村地区的道路管控、人员、车辆防控上,要按照发展的观点创新工作方式,研究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未纳入公司化管理的农村小型客车安全教育等新问题的解决办法,进一步落实防、管、控措施,确保人、车、路有人管,圩日有人查,宣传有人抓,各级交警部门要结合平安摩托创建等工作,更新管理理念,根据辖区事故态势指导重点乡镇不断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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