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负责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审计局、纠风办。
(五)不断完善免费义务教育措施,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打造“安教”工程。
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改制学校“四独立”原则,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严禁收取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加强对学校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管,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规范各种服务性收费,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和规范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福利保障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市负责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监察局、纠风办。
(六)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撤销站点和时间表,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落实通行费免缴政策,确保通道畅通;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子眼”执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市负责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监察局、纠风办、运管处、河池公路局。
(七)以基层站所为重点,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
从今年起,普遍开展对基层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业推广站、文化广播站、基层公安派出所、计生所、司法所、财政所、国土所等和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政府部门活动,有序开展评议市直机关作风活动,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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