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非直接抗灾救援人员和车辆进入灾区的紧急通知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非直接抗灾救援人员和车辆进入灾区的紧急通知
(南政办[2010]1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鉴于此次地震灾区主要集中在玉树县结古镇,该镇海拔在3700多米,处在河谷地带,空间极为有限,大量房屋倒塌或受损成为危房,基本没有接待能力,加之余震不断,交通不便,目前大量人员和车辆前往灾区,已给救灾和安置工作带来新的困难。根据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安排接收。需立即转运到灾区的救灾物资和装备,经州支援玉树地震灾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请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后,有组织地运往灾区,各地区、各部门不要自行分散运送。
  二、州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团体,除直接参加抗震救灾和确有工作需要赴灾区的人员外,近期不要安排慰问组、非救援车辆等前往灾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