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银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银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银监发〔2011〕26号)


各银监分局,兴业银行,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平安银行泉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城市商业银行(福州分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精神,认真执行银监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要求,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以“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推进六项机制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就完善2011年小企业金融服务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突出转变方式,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机构要进一步扭转过度依赖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的传统经营模式,将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作为自身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需要,摆在本机构经营战略规划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加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为目标,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投放结构,进一步提高小企业信贷投放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一要优先安排小企业信贷增量。要科学配置信贷资源,单独安排小企业信贷增量,给小企业融资留出足够的贷款规模空间,确保小企业信贷在总量上得到明显倾斜。二要重点支持微小企业贷款需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积极支持微小企业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中的作用。三要加大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等环境友好型和科技创新型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推动我省发展绿色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2011年,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含)的小企业贷款增速力争不低于全部小企业贷款平均增速。

  二、突出专业经营,加大专营机构建设力度

  各银行业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小企业贷款经营专业化程度,完善专营机构建设,使专营机构有规模、有资源、有市场,切实发挥专营作用。一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将小企业专营机构向分支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延伸,把专营机构的建设落实到基层,构建从总行到分支行、到营业网点的多层次小企业授信专营机构体系。二要不断提高小企业贷款的专营化程度,2011年末专营机构小企业贷款在全行小企业贷款的占比要高于上年,进一步发挥专营机构支持小企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三要以小企业专营机构为载体,进一步落实“六项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独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和标准化、批量化的信贷评审体系,推广应用“信贷工厂”和“打分卡”等行之有效的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