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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的通知

  1、卫生公共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州卫生局):计划投资1200万元。
  2、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安排资金1684万元。
  3、“光明行动”工程(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安排资金60万元。
  4、培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安排资金20万元。
  5、计划生育服务(责任单位:州人口计生委):安排资金324万元。
  (六)扶贫整村推进工程:计划投资2060万元。
  1、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责任单位:州扶贫局):计划投资1600万元。
  2、小规模异地扶贫工程(责任单位:州扶贫局):计划投资460万元。
  (七)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0175万元。
  1、草地保护与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州农牧局):计划投资4400万元。
  2、生态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州环林局):计划投资8400万元。
  3、水土保持工程(责任单位:州水务局):计划投资3000万元。
  4、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州三江源办公室):计划投资4275万元。
  5、能源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州农牧局):计划投资100万元。
  (八)农牧区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392万元。
  1、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局):计划投资30万元。
  2、乡镇文化站建设及农家书屋工程(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局):计划投资350万元。
  3、农牧区体育小场地建设(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局):计划投资12万元。
  (九)农牧民培训转移工程:安排资金515万元。
  1、劳动力转移培训(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扶贫局、州三江源办公室):安排资金500万元。
  2、科技培训及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安排资金15万元。
  (十)信贷支农工程(责任单位:人行海南州支行、各县信用联社):计划投放备耕春播等各种支农贷款22000万元。
  二、几点要求
  (一)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是州委、州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州委全委会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地、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新农村新牧区的重点、难点,认真选择项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四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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