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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郊县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郊县走在新一轮发展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24、强化对郊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都要把“三农”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在规划制定、工作部署、政策支持上真正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以机

  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每一个部门都要有专门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处室。落实中央“三个优先”要求,在项目、资金上向农村倾斜,提高服务郊县发展水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郊县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编办,各郊县)

  25、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培养一批既能带头致富、又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通过公推直选、机关下派、跨村任职等方法,把有能力、有本领、事业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及时选拔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重视大学生村官选派、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快实施“一村两名大学生”计划,充实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完善基层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建立村干部工资待遇增长机制、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统筹机制,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各郊县)

  26、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顺应农村基层民主的新期待,完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地制宜推广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

  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等做法。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培育发展服务“三农”的社会组织。(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郊县)

  27、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农村社会各类矛盾和风险,切实解决好涉及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妥善处理好农村征地、环境污染、集体资产管理等引发的矛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农村警务建设和群防群治,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农村平安创建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文明办、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各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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