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宁政发〔2010〕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季建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沈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王受文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咏红  副市长

  许仲梓  副市长

  陈维健  副市长

  罗 群  副市长

  李 琦  副市长

  陆 冰  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赵晓江  副市长

  徐珠宝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魏 克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戴 华  南京警备区司令员

  韩荣照  武警南京市支队支队长

  成员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海事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南京邮政局、南京铁路办事处、南京禄口机场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台办、农工办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市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市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市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