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宁政发〔2010〕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季建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沈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王受文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咏红 副市长
许仲梓 副市长
陈维健 副市长
罗 群 副市长
李 琦 副市长
陆 冰 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赵晓江 副市长
徐珠宝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魏 克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戴 华 南京警备区司令员
韩荣照 武警南京市支队支队长
成员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海事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南京邮政局、南京铁路办事处、南京禄口机场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台办、农工办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市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市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市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