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入推进“平安南京”,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2010至2012年3年间,8类暴力型刑事案件破案率、命案破案率保持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
47、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现代警务治安巡防机制,在要害部位、重点单位、主城区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以及老居民小区,全面推行技防入户工程建设。2010年技防入户率城镇沿街商户及单位达60%以上、居民户达50%以上,农村地区达30%以上。
48、加大侵财性案件侦办力度。建立多发性侵财性案件等小案的快速处置、及时反馈和定期回访机制,及时查处网上诈骗和短信诈骗等新型案件。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落实案件侦办责任制,提供所有报警案件的简项查询,15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发还受害人。
49、深化平安南京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景区、平安工地、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采取综合有效措施,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前执勤和交通疏导,在大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0、完善“大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九)建设十大重点民生工程,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开工建设江苏大剧院、河西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金陵大报恩寺遗址公园、鼓楼医院仙林分院、社会化养老基地、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市殡仪馆搬迁工程、市粮油储运物流中心工程、大型鲜活肉类定点加工场、燕子矶地区化工企业整治搬迁工程。
三、建立健全民生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改善民生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头等大事。在机构改革和制度创新过程中,可党委牵头建立和加强以民生工作为重点的社会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综合性工作机构,建立起统一协调的民生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完善政策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大民生”工作新格局。健全民生问题决策机制,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二)落实长效民生投入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客观合理、超前谋划的原则,研究编制民生资金需求规划,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首先用于改善民生,确保用于民生事业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确保公共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逐年增加,促进民生投入稳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形成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