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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工商办发〔2011〕88号)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现将《青岛市工商局“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青岛市工商局“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1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全力推进“事要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为工商工作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根据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精神和“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部署,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1年5月至7月31日。
  二、目标要求
  全市工商系统层层组织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集中化解,打一场清理积案的攻坚战,力争使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最终达到息诉罢访。
  具体工作中要做到:
  (一)范围明确。本次活动化解信访积案的范围包括:2010年以来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越级到市以上信访案件、重复访案件、结而不服案件以及当前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等。
  (二)案情清楚。信访案件化解要做到信访人姓名地址清楚、反映的诉求和难点清楚、责任主体清楚、以往处理情况清楚、处理和化解要求清楚。
  (三)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案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做到有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议纪要、一套稳控措施,因案施策、逐案化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前)。市局制发工作方案,对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进行部署。
  (二)攻坚化解(5月11日至7月31日)
  1、集中交办。市局和各分(市)局对2010年以来青岛市级以上交办的重点案件、越级到青岛市以上信访案件、重复访案件、结而不服案件以及当前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梳理,向有关责任部门或单位交办。各分(市)局梳理的积案请于5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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