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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城(右江区)门牌编制钉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 制定百色城(右江区)门牌编制钉挂具体实施方案。

  2. 组织辖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进行布置,并进行业务培训。

  3. 明确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以乡镇(街道)或派出所辖区为单位,按工作量落实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4. 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5. 督查每个阶段工作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个部门按阶段完成任务。

  6. 百色城门牌编制钉挂工作结束后,负责召开人口系统转换工作动员会和新闻发布会,争取社会各界对人口系统转换工作的理解,支持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二)市公安局。

  1. 制定百色城(右江区)门牌清理整顿及钉挂工作方案。

  2. 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 按门牌编制钉挂工作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好百色城(右江区)门牌编号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4. 督促、指导右江分局和各派出所开展门牌编制钉挂工作。

  5. 根据百色市区街道命名更名调整工作方案,在完成百色城门牌编制钉挂工作任务后,对百色城原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升级。

  (三)市财政局。

  1. 按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经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统计核定的右江区辖区内中央、自治区、百色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户数、门牌数、楼牌数,并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所需经费,并及时拨付给右江区人民政府。

  2. 配合右江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门、楼牌的招投标工作。

  3. 主动配合实施门牌清理整顿涉及的其他工作。

  (四)市物价局。

  1. 审核门牌制作钉挂的材质、规格、样板及工本费。

  2. 解答门牌制作钉挂的费用咨询。

  3. 主动配合实施门牌清理整顿涉及的其他工作。

  (五)市审计局。

  1. 负责门牌制作钉挂经费的审计工作。

  2. 主动配合实施门牌清理整顿涉及的其他工作。

  (六)市民政局。

  1. 按地名工作规范,审查门牌编制钉挂工作情况。

  2. 组织基层民政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工作。

  3. 负责做好百色城区道路命名、更名的工作。

  4. 主动配合实施门牌清理整顿涉及的其他工作。

  (七)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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