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活动;指导城乡开展除“四害”达标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履行城市控制吸烟及卫生与健康宣教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除“四害”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核发《除四害服务许可证》;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行政编制20名(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5名),后勤服务编制1名。其中:局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长3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党组、纪检领导职位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对水产品、畜牧类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市商务局负责牲畜屠宰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管。
(三)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法规性文件草案,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