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苏司通[2011]58号)
各市司法局:
为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水平,提高司法鉴定整体质量,发挥司法鉴定的司法保障职能,在“争当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活动中实现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根据司法部《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省厅部署的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规范质量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司法鉴定的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质量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司法鉴定事业稳步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范围为省厅核准登记的各类鉴定机构。
(二)举办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为规范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质量,举办全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范围为省厅核准登记的“三类”鉴定机构。
(三)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和窗口规范化建设。1、认真贯彻
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和《
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落实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建立窗口规范化标准,提升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范围为省厅核准登记的各类鉴定机构。
(四)建立投诉通报和鉴定质量责任机制。完善投诉处理、质量管理责任制和投诉通报制度。针对投诉处理情况,适时进行通报。重点对各级管理部门以及鉴定机构处理投诉情况和被投诉鉴定事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加大处理力度。范围为省厅核准登记的各类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