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注册药品数据填报情况检查的通知
(浙食药监函〔2009〕2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我局《关于建立和维护企业注册药品数据库的通知》(浙食药监办发〔2008〕46号)和《关于填报注册药品数据库有关事宜的通知》(浙食药监办发〔2009〕10号)要求,全省注册药品数据库已初步建成,并已在省局网站公开试运行。由于注册药品数据信息量很大,历史跨度很长,具体情况十分复杂,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清楚的地方或问题。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今年7月1日数据库正式运行前,我局决定组织对注册药品数据企业填报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局通知所辖各相关企业,对本企业注册药品数据再次进行详细自查,重点复核有无漏报、差错(包括注册专员信息),有差错的应在7月1日前及时修改后上传。各企业要建立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的制度。
二、请各市局进行抽查,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数据填报情况,每个市至少抽查5家企业(舟山3家),每家企业至少5个品种,重点核实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我局将组织检查组,抽查部分企业的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全省注册药品数据库,实现注册药品数据资源共享,各企业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对历史资料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不仅促进各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也大大提高全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各市局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管理好、运用好这个平台,为科学、高效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