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促进农贸市场管理。按照《
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力度,严格把控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农残抽样检测工作机制。大力治理农贸市场周边卫生环境,取缔市场周边的无证饮食摊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十二)加强主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整治。针对“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及我市举办各种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民和游客的饮食安全。(相关食品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十三)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加强对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非法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食安办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十四)推进食品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责任部门:三亚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四、工作步骤
按照2009年《三亚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步骤分阶段实施,具体为:
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4月),
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
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月-2月)。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