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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申报二、三级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地方性体育竞赛举办、变更、撤销及申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进行审批。并对举办一次性体育经营活动备案。
  (七)计划和管理体育局各项经费,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统计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八)负责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与教育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绩效、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统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机关后勤事务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负责全市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指导各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工作;对全市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对申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核准;对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三)竞赛训练科。
  制订竞赛训练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在市内举行的全市、全区、全国及国际等大型体育比赛;指导督促协调各训练项目和各个层次的训练;草拟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市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练员、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竞赛活动的业务办理;对申报二、三级等级裁判员进行审批;对申报二、三级等级运动员进行审批;对地方性体育竞赛举办、变更、撤销审批;指导业余体校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体育学校的评估。
  (四)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北海市体育局机关人员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后勤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正科长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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