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北海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在我市的传播和蔓延,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未来4年是实现自治区和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格局基本形成。但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目前防治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人群疫情已进入高流行状态,许多感染者和病人尚未发现;艾滋病传播方式更加隐蔽,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群防控工作难度加大;部分群众对防治艾滋病存在认识不高、部分部门单位政策落实不到位,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有效遏制艾滋病流行蔓延。
(二)坚定信心,明确目标。艾滋病流行与人的行为、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实践证明,艾滋病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继续落实现行艾滋病防治政策,并与性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围绕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降低病死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的“两降一升”总体目标,到2014年,新报告感染者年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病死率控制在3/100人·年以下。
二、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政策,扩大防治工作覆盖面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良好局面。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艾滋病;对领导干部队伍进行新一轮防治艾滋病的倡导或培训,要将防治政策纳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流动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北海是旅游城市以及重大渔业基地,每年有大量从周边艾滋病流行重灾区市县流入的外来(渔)民工。结合这个特点,水产畜牧、城乡建设、宣传、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外来(渔)民工的宣传教育,要根据这些人群的生活习惯,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采用上门服务,在人群聚集地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同时县区政府要迅速行动推行农村免费安全套发放工作,要覆盖每一个行政村,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为主要平台,在各个医疗点建立安全套发放装置,在农村一级大力推广免费发放安全套。教育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规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加强经常性、针对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