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国土房监〔2009〕206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精神,按照徐绍史部长和甘藏春副部长的讲话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双保行动,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现对第二阶段调研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方案:
一、调研阶段
(一)抓好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
1.研究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级十批重点项目、区县三批重点项目等服务保障问题。督促协调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履行征地程序,按规定组卷报批用地。责任部门:土地资源处、开垦征地事务中心、12个区县国土分局
2.研究规范土地市场管理问题。积极办理中新生态城、天津港土地出让、建设用地批准书业务,指导各区规范土地市场管理。责任部门:滨海国土资源分局
(二)推进滨海新区土地专项改革
1.制定上报《天津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推动《滨海新区土地改革专项方案》的实施。责任部门:滨海国土资源分局
2. 研究开展征转分离试点工作的节点和时机,完善《滨海新区土地征转分离实施方案》。责任部门:法规处、滨海国土资源分局
(三)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将《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国土资源部预审,根据国土资源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查。同时,结合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到图斑、地块,落实保护责任。责任部门:规划处、研究中心
(四)落实占补平衡的后备资源
1.研究2008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问题。按照《关于开展2008年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检查的通知》(国土资电[2009]14号)有关规定,做好2008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和迎检工作。责任部门:土地资源处、12个区县国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