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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2.落实耕地后备资源,组织开垦项目实施,确保2009年占补平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推动耕地开垦项目实施验收工作。二季度完成耕地开垦任务1695顷。责任部门:土地资源处、6个区县国土分局

  (五)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组织对蓟县礼明庄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484.9公顷的规划设计审核,组织专家论证和规划设计审批。研究解决项目资金落实,5月与市财政沟通宝坻区示范区四期、蓟县礼明庄乡、宁河县潘庄镇齐心庄村项目资金,落实资金来源。责任部门:土地资源处

  (六)规范土地出让工作

  1.研究规范土地收购储备、供应计划编制和统计工作,确定计划编制的依据、指标内容和编制说明等,建立土地出让统计责任制,明确统计上报内容、编制和时限等。责任部门:土地利用处

  2.研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监管办法》,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出让金缴付、拆迁、土地缴付、开工、竣工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土地受让方按期履约。责任部门:权籍处、土地利用处

  3.建立土地出让统计信息系统,对土地的收购、储备、公开出让和出让金交付情况等进行全程监控,随时掌握各类地块的运行状态。责任部门:财务处、利用处

  (七)开展市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按照国家规程开展25个市级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工作。对各开发区的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利用强度、管理绩效状况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评价;根据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制作土地利用状况图等各类图件;形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专题报告;土地利用状况图、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分布图等各类成果,完成评审验收。责任部门:土地资源处、12个区县国土分局、保税区、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管理部门

  (八)落实土地二次调查工作

  1.做好启动城镇地籍调查的准备工作;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国土资源分局继续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发证工作,加大争议调处和登记发证工作力度。责任部门:权籍处

  2.全面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责任部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组

  (九)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起草完善《天津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责任部门:规划处、研究中心

  (十)执法监察工作

  1.按照2008年度卫片的统一安排,完成全市卫片执法检查汇总工作、迎检工作和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工作,达到国土部验收标准。责任部门:执法监察总队、相关区国土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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