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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附件4: 文明施工规定的处置标准 一、开具整改单 (一)对于未取得“浦东新区文明施工达标”牌的新开工程,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检查标准中2条以上者,均应开具整改单。 (二)对于已取得“浦东新区文明施工达标”牌的工程,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检查标准中任何一条的,均应开具整改通知单,对达到扣牌、摘牌、记分、处罚标准的执行扣牌、摘牌、记分、处罚程序。 二、扣牌 对已取得“浦东新区文明施工达标”牌的工程,在以后各类检查中因违反标准而开具整改单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或在以后的季度评定中不达标的,处以扣牌;已按期整改,但整改后,仍发现违反以下标准之一的,处以扣牌。对达到摘牌、记分、处罚标准的执行摘牌、记分、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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