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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社发局《浦东新区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九)健康教育
  根据疫情等级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按照科学防治和有效防治的政策导向,引导适度宣传,避免引起恐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咨询电话、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常识,提高居民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教育居民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应主动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四、分级控制
  (一)分级措施
  1.准备阶段
  (1)东方医院为甲型H1N1流感监测点开展症状与病例监测,登记报告流感样病例总数、流感样病例伴有肺部炎症的病例数、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例数,以及本区不明原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病例数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数。
  (2)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病例生物标本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检测。
  (3)定期对本区甲型H1N1流感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本区流感样病例总数、流感样病例伴有肺部炎症的病例数、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例数,以及本区不明原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病例数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数等动态变化情况。
  2.Ⅳ级疫情
  (1)另增加1家流感监测医疗机构作为甲型H1N1流感监测点,登记报告流感样病例总数、流感样病例伴有肺部炎症的病例数、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例数,以及本区不明原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病例数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数。
  (2) 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病例生物标本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检测。
  (3)区疾控中心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定期收集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病动态和防治工作情况,并及时报告。
  (4)组织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对疾控中心业务人员、临床医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5)加强经常性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以及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管理对象的日常监督执法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主要措施是通过与传播媒介广泛合作和健康教育网络向全社会各类人群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相关知识。
  3.Ⅲ级疫情
  (1)监测点扩大为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部分设置呼吸专科的医疗机构,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要掌握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标准,加强预检分诊,做到首诊负责制。
  (2)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传染病报告和疾病监测,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情况、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对病人分类及处置、收治流程、疫情报告的程序要求和实验室标本的采集送检方法等情况,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开展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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