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供电区域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供电区域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周口供电区域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影响我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通道内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施工、违章堆积物等安全隐患,根据《
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2006〕1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国能局电力〔2009〕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县联动,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按照“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的工作原则,采取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重点清除、组织督查等工作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现象的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营造优良的安全供电秩序,为周口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治理我市电力线路通道内的违章障碍物,特别是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超高树木、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等,消除线路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可靠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标准
依据《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
十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
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要求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