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供电区域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要求

  注: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四、处理原则

  1.对于线下违章树木,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予以砍伐,电力部门不予任何费用赔偿。

  2.对于有异议的线下树木,根据线路架设时间,由林业部门鉴定树龄后,若线路架设在前,植树在后,则进行砍伐并不予赔偿任何费用;对于植树在先、电力线路建设在后,应修剪、移栽或砍伐的树木,由电力线路产权所有人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和修剪、移栽或砍伐手续,并按照周口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对树木所有者予以补偿;

  3.对于线下景观树木,确属不能砍伐的,必须修剪,确保安全距离。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20日—— 6月20日)。召开全市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在本系统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供电系统充分利用媒体、流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施工、吊车碰线等行为的危害性。

  (二)专项治理实施阶段(2011年6月21日—— 9月21日)。依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各级供电系统对本辖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施工点等进行认真登记,提供给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由各县(市、区)政府动员违章单位或个人自行清除。经动员后仍不清除的,各县(市、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强制清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9月22日—— 10月20日)。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治理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达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总结经验,奖优罚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