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巴党办发[2010]8号)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各党组,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2010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实施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为认真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廉政准则》是在《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它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制度,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紧密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地区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和自治县十届三次党代会精神,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贯彻落实
《廉政准则》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及时掌握和协调解决
《廉政准则》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
《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