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关于印发2011-2015年营口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11-2015年营口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业经第十四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1-2015年营口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
按照强力推进沿海经济强市建设,全面实施产业升级、城市转型的总体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推进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统筹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内生动力,引导促进各城区之间错位发展、联动发展、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意义
加快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是推进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是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地区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市服务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结构不断优化,集聚效应逐步显现,服务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就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但是,我市服务业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总体发展水平相对偏低,对 GDP贡献率相对较少;产业规模较小,缺乏具备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实力的领军企业,空间布局不均衡,产业体系尚未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传统服务业仍居主导地位,服务业结构体系矛盾仍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市服务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目前,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条件具备、时机成熟。我市作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两大战略的叠加区域,沈阳经济区中唯一的沿海城市和出海通道,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大对发展服务业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市委、市政府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和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这些都为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营口经济的高速增长又为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服务业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和发展“黄金”时期。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及高新区是营口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具备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区位、资源、政策、集群及人脉优势,发展前景广阔。同时也面临着重新定位、优化布局、加快发展、提档升级的发展要求,承担着引领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二、明确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