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根据《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全面推进,重点投入。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体规划。在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两委”班子公信力强、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乡村重点推进。财政奖补资金要与其他支农资金捆绑,与社会各界和其他组织筹集投入的资金捆绑;奖补项目与其他已建、在建和近期规划建设的项目捆绑。做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坚持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村民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重点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自然村为单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连片推进”的要求,本着先易后难,点面结合,重点支持与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支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饮水、沼气、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要求筹资筹劳并有村集体、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资金或捐赠赞助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优先支持列入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范围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防止盲目攀比。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谋划、方案制定、村民议事表决和审批过程、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自觉接受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