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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项目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2011)

  由许四虎同志牵头,医政处负责,人事处、医管处协助,9月份前完成
  三、医药分开
  主要目标:以收付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解决公立医院长期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
  (一)完善财政补偿机制
  1.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协调市财政委、市医改办等有关部门尽快提请市政府研究《完善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按照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为医院核拨基本医疗服务补助,使政府的补贴做到精准、可控可考核。
  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6月份前完成
  2.建立医院依靠自身业务收入实现收支平衡的路径和制度。以滨海医院为试点,研究在优先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允许其发展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产品,加入国内外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医疗保健需求,发挥资源效益,解决盈亏平衡问题。
  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医政处、医管处协助,12月份前完成制度设计
  (二)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1.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在推行临床路径的基础上,推行“定额包干预付”制度改革,形成对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内在约束机制。
  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医政处、医管处协助,12月份前取得明显成效
  2.降低公立医院自费病人比例。协调市社保部门研究本市医疗机构中自费病人比例过高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协调市社保部门以及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便于市民异地就医结算,方便外地居民在本市医院刷卡就医。
  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12月份前提出解决对策
  3.建立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基层首诊制度,引导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基层首诊,统筹利用好各类卫生资源。年内综合社康中心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38%。
  由罗乐宣同志牵头,妇社处负责,规财处、医政处、医管处协助,12月份前完成
  (三)完善服务价格机制
  1.实行分级收费。会同市物价部门提请省物价部门向我市下放与医改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审批和医疗收费政策制定权限。协调省、市物价部门研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整体护理等级等因素,制定不同收费政策。将医院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医政处、医管处、妇社处协助,12月份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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