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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0年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专项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0年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专项工作的通知
(新环财发〔2010〕6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测总站:

  2010年2月22日-26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乌鲁木齐等6个地州市的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以上地州市环保局对专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工作正在积极地开展。昌吉州环保局将专项工作列入2010年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中,作为近期中心工作来抓,并将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和有关单位及专人。昌吉市环保局成立现场、统计和审核三类小组,把报表发放、回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动员全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进度较快。个别地州市工作推进较慢,存在排污申报污染源名录、普查动态更新和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核实工作未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档案建立、保存不规范等问题。为确保专项工作按时完成,并保证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成立自治区专项工作调度组、信息组和技术组,具体负责全区专项工作调度,信息通报和问题解答。调度组负责工作进度安排和调度,信息组负责信息通报收集和印发,技术组负责问题解答。

  二、建立专项工作每日信息通报制度,每天上午12:00(北京时间)接受各地环保局专人上报的前一天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方式为电子邮件,邮箱:xjesb@xjepb.gov.cn,联系人:任纲举、李怀超;电话:0991-2332391,13199808631;0991-3845384,13999172010。每天由石雪梅(总负责,并解答职责分工及组织协调类问题,联系方式:0991-4165381,18997987490)、徐涛(负责解答名录及环境统计相关问题,联系方式:0991-3845384,13565800955)、安海燕(负责解答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相关问题,联系方式:0991-3845384,13565859156)、努尔泰(负责解答数据采集及申报登记相关问题,联系方式:2332261,13899998161)和张军国(负责解答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相关问题,联系方式:3842727,13565902910)分别解答相关问题。

  各地报告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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