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苗成德同志被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通报
(新环党组发〔2010〕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厅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表彰我区公务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9年11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关于表彰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全区环保系统优秀公务员的代表,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苗成德同志被光荣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全区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苗成德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勇于探索、开拓进取的精神,学习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见》,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整体水平,为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