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抓紧做好省农机科技入户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科〔2010〕3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根据《江苏省省级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对2008及2009年度科技入户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了解我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和综合评价各示范县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工作的基本做法和实施效果,考核结果将作为2010年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安排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依据
(一)江苏省省级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二)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书。
三、验收申请及审批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合同书的目标任务后,向各市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和相关验收资料。
验收资料包括:1.验收申请表。2.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指导总结、专家组工作总结。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4.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情况。5.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方案、专家组工作方案、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档案。6.其它材料:有关文件、物化补贴表、信息表、涉及项目实施的照片、宣传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记载以及项目实施效益分析等。7.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多媒体文件。
(二)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对科技入户项目单位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修正、盖章后,提出拟验收日期,连同验收资料报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验收资料通过省级审查后,再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省农机局经审核同意验收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决定主持验收或委托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必须在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并将验收资料及时报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二)项目验收后,请各市将完整的验收材料一式2份、主持验收单位审核签章后的验收证书一式5份报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三)验收申请书、项目验收证书等相关内容可以在江苏农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jsnj.gov.cn/)“科技入户专题”-“管理文件”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