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航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路运处、市水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
现将《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深圳顺利举办(以下简称大运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迎大运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执[2011]30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净畅宁美”活动工作部署,决定自2011年4月10日起至9月2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依照道路、水路运输法律法规,依法纠正、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净畅宁美”活动的专项会议精神,以大力整治各种交通运输违法违章行为为抓手,共同建立规范、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秩序,为大运会举办提供规范、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迎大运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办公室设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8633980、2265016(传真)。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港口、码头经营秩序,超限超载治理为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查处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转卖旅客等违法行为;查处旅游包车违法从事班车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出租车不按核定区域经营、无故拒载、在专用候客站不遵守营运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