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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巴政发[2011]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县市、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并认真抓好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自治州州长史建勇
  责任范围:对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州政府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深入推进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州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部署全州行政监察工作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以及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3、切实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加强河北对口支援巴州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推进“十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团结稳定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根据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的监管,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推进重大惠民工程建设。
  4、转变政府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树立“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大力倡行“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大力整治“庸、懒、散”现象,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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