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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7、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继续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协办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统计局、档案局、保密局、地税局、国税局、国土资源局。
  协办领导:邵海燕、张峰、周忠宇、刘泽春、董斌、张会疆、翟庆核、肖玲、葛明、马家英、张涛、黄新东、王泉盛、冉红、黄新怀、车敏生、安建华。

  自治州副州长柴凤兰
  责任范围:对全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贸流通、交通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十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业。坚持“以人为本、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根据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对分管口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3、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监督检查、预防纠正通信、邮政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切实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行为。
  4、不断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全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职务消费。强化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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