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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协办单位:州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粮食局、农机局、世行办、供销社、气象局、农发办、扶贫办。
  协办领导:安尼瓦尔·阿不拉、杜强、杜勇军、司马义·艾依提、周江、库来西·玉素甫、李卫红、李元武、刘建中、艾合买提·亚森、吴钧、艾合买提·亚森、马秀兰。

  自治州副州长张东兵
  责任范围:对全州建设、环保、旅游、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和信访局、地震局、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祁曼管委会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十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具有巴州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坚持“以人为本、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根据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分管口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3、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切实控制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金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4、负责监督检查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规范情况以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加强对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
  5、继续强化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和执法权,有效整治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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