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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协办单位:州公安局(消防局)、司法局、建设局、环保局、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办、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信访局、国家安全局,祁曼管委会。
  协办领导:李国安、张峰、巴特尔、杨军、杨义晓、刘刚、葛明、沈会盼、余新民、张冰、杨正斌、李铁里、徐长征、陈军、姜华。

  自治州副州长乌音山
  责任范围:对全州民族宗教、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十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实现文化产业重点突破,提升文化软实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根据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的工作部署,统筹抓好双语教育、医疗卫生等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
  3、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协助有关领导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工作,加强全州各类报刊、出版物和演出舞台上的文章和节目审查审批力度,把好舆论导向关,严防宣传口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5、预防和纠正宣传文化口和新闻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
  6、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协办单位:州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民宗委、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广播电影电视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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