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及春耕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甬农机安〔2011〕15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今年以来,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狠抓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做了大量工作。由于受外省籍“拖拉机”等农机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影响,个别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还很严峻,农机安全事故多发现象有所抬头。随着“五一节”小长假和春耕农忙季节即将来临,引发各类农机事故的安全隐患和几率增加。为认真做好“五一节”和春耕农忙期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近期两起较大外省籍“拖拉机”交通事故的通报》(浙农专发〔2011〕42号文件)等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就切实加强当前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在“五一节”前,各地农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本地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迅速把省农业厅事故通报及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宣传到农机驾驶人特别是外省籍“拖拉机”驾驶人。在春耕农忙期间,要结合全市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源头管理,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违规外省籍“拖拉机”和利用拖拉机载人、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多发势头。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报刊、横幅标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农讯通等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温馨提示和安全警示信息,教育、劝导机手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各地农机监理机构要突出重要时段、重要地段,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中队)为依托,灵活调整勤务巡查时间,强化路面监控,切实加大对农村道路拖拉机的动态监管和违法处罚力度,促进外省籍“拖拉机”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在“五一节”期间,各地要落实责任,加强节日安全值班管理。分管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同志,要检查值班安排落实情况,执行好领导带班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通讯联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农机员和村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及时有效地劝阻和制止利用拖拉机载人、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五一节”和春耕农忙期间农机作业生产秩序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