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交政[2011]47号)
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公司、省交通科研院公司、省交通监理咨询公司: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1年度江苏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于今年9月底前召开,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6月10日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任现专业资格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3、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必须是担任现专业技术职位以来的材料。
4、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退还,集中销毁。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由各单位统一用A3纸打印,个人不需要准备)。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用A3纸打印)。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文(需与任职年限一致),以上各项证书只需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
6、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7、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8、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审查和鉴定意见。
9、任现职以来已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
10、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11、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有关破格条件的资料。
1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齐后集中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姓名。
三、需注意事项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各有关单位在审查材料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要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
2、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1)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试行)》中的哪些条款,尤其是破格申报需特别注明符合哪些破格条款。
(2)论著、译著、杂志。论文、论著必须已发表,待发表或持有录稿通知不作为发表论文。合著的著作或译著必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经手人签字。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4)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5)“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交通公路工程专业分为路桥工程专业和机械(汽车)工程专业,交通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港航工程专业和船舶工程专业。
联系人:董刚 赵勇 凌源源
联系电话:025-52853509 52853510
附件:1. 材料袋封面
2. 申报材料目录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略)
4.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申报材料袋封面
专业类别:
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