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
(淄农机管字〔2010〕17号)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林牧业工作处、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管理和经营服务水平,加快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向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农机化工作,根据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实际,经研究确定,2010年为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年,现就开展做好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82个,是 2008年的两倍。虽然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但总体来看,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还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较为薄弱,服务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和农机服务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合作社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适时开展规范化推进年活动,对于完善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规范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2010年一号文件提出的“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提高农机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水平”的要求为指导,以合作社“五化”建设为目标,大力发展“五有”合作社。坚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以重点扶持、优质服务、典型带动为手段,促进合作社建设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在提升中壮大;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导者、推进农机规模化作业的组织者、推广农机化新技术的引领者和农机部门依法管理农机工作的有力助手。通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整体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总体目标是:新建规范合作社40个,确保全市每个农村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2处工商注册的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社,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合作社订单作业面积达到全市作业面积的60%以上。培育达到省“五有标准”的农机示范社20个,带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上水平。具体任务为:张店区新建4个、示范社4个;临淄区新建5个、示范社3个;周村区新建3个、示范社2个;桓台县新建5个、示范社4个;淄川区新建8个、示范社3个;博山区新建2个、示范社1个;高青县新建5个、示范社2个;沂源县新建5个、示范社1个;高新区新建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