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安委会负责本市交通港航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处)承担该活动的日常工作。局相关处室按各自职责和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局属单位、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各行业企业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企业筑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解决好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生产和利益的关系。要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改造进度,确保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素质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务院《通知》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行政执法,推进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强化企业有效监管,不断加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力度,重点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夯实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安全服务能力,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
三是严格考核和追究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市政府、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要求,结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多发领域(行业)或当前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或执法。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采取通报、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限期反馈督办事项整改情况。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二)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上海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在为期一年的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整顿中,要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加大暗访和抽查力度,严厉打击水运工程行业中存在的企业不具备资质和人员证照不全、施工许可手续不完善、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等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加大非法违法从事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以及超员、超速、超限、疲劳驾驶等现象的打击力度,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