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委〔2010〕6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办〔2010〕6号),设立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简称市文广新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三)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担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五)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专项文化经费。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