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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48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达楞塔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马合木提江·巴拉提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吕先尧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巴塔     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
  阿不都拉·苏来曼  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
  王新建       自治州统计局副局长
  巴音克夏      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副理事长
  刘 芳       博尔塔拉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吕先尧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库热西·库尔班(州财政局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宋昌璘(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铁流别克(州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科科长)、杨新芝(州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武海成(博尔塔拉调查队业务科副科长)。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㈠ 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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