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阶段(5月16日-5月22日)
1、统一开展招聘活动。5月16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将在“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设立主会场,集中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主题活动。各区、县可结合企业需求和求职人员类型开展综合招聘或专场招聘,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招聘活动延伸到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街镇和社区。请各高校及时通知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活动。同时,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将收集到的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汇总到“上海公共招聘网”(http://jobs.12333sh.gov.cn)的“民营企业招聘周专栏”。
2、加强现场就业服务。在招聘活动现场要设立政策咨询、权益保障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窗口,通过发放政策问答手册、摆放宣传板、解答问题等方式,积极加强就业服务和宣传促进就业政策。针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设立专人重点帮扶并进行个性化指导,引导招聘企业优先录用。对符合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求职者,要着力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和求职者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有条件的可以现场办理。
3、做好创建平等就业环境工作。招聘活动期间,各区、县要积极引导招聘企业消除歧视、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招聘岗位应避免设置年龄、性别和民族等准入条件。严禁招聘企业录用人员体检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4、做好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工作。各区、县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总结阶段(5月23日-5月29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5月29日之前将《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活动总结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做好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汇总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将其作为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进城农民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和落实。各区、县工作小组要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确保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安排合理、组织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