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残知识
将党和政府预防残疾发生的相关方针政策,以及与健康教育与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科学用药、科学救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相关知识等作为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的重点,增强公众防残意识。
2、落实各项安全用药措施,预防药物致残
(1)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检查、督导活动,组织开展处方点评活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三合理”诊疗规范。
(2)大力推广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参与医院查房、会诊和患者用药指导。关注社会药房,配备合格药师,指导患者购、用药。
(3)加强临床用药用具不良反应监测,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4)大力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培训。
3、实施母婴保健措施,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
(1)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以现有妇幼保健有关专业领域培训教材为基础,筛选科学、严谨、易于掌握、适于基层人员使用的教材,向全省医疗、康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推广使用。
(2)对人群实施重点干预措施。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大力推行免费婚检,年内以省辖市为单位,婚检率达到40%以上,从源头抓好防治措施的落实,有效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4、提升脑血管病防治水平,预防因病致残
(1)普及高血压病为重点的慢病防治知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我省高血压病防控策略、措施,控制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发生。
(2)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人群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早期发现高血压病等脑血管疾病。
(3)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相关专科医院神经内科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努力提升我省高血压病、脑卒中等脑血管疾病临床诊治水平,努力降低脑血管病致残率。
5、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措施,预防精神致残
加强心理危机干预知识的社会普及工作,通过广泛的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增进公众对心理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公众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心理危机做好准备。
6、对早期高血压疾病患者采取规范化治疗措施。加强健康宣教,提高早期高血压病患者自我保护意识,接受规范化治疗,控制疾病进展。
7、积极发展医疗康复事业,研究制定《江苏省康复医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规范化建设康复科。发展医疗康复专业机构。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医疗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康复事业。组织开展全省康复技师技能大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