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苏卫办发〔2011〕3号)
各市、县(市)卫生局: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苏政办发〔2011〕22号)确定的一项任务,也是推进我省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基础。今年,省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各地卫生信息化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2011年建设的重点就是要以省辖市(含所属全部区)、县(市)为单位统一建设和应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供有效保障。
为此,我厅拟在调查摸底和市、县上报基础上,对现有得到各地认可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进行评估,遴选出符合规范和要求的产品推荐使用。请各市、县认真填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调查表》,并可上报一家你地认可、适合城市社区或农村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的信息系统软件产品及其服务企业。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系统功能涵盖基本医疗(有基本HIS系统及医生、护士、村医工作站)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档案、慢病管理、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并做到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
2、提供基本药物使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居民健康管理、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统计分析等功能;
3、具备开放接口,能够与新农合、医保等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支持新农合、医保费用即时结报;
4、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
5、系统既可以分布式部署,也能够满足集中式部署和应用需要;
6、有以县(区)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为用户统一实施的成功案例;
7、服务企业系在我省注册的公司或分公司。
各县(市)的调查、推荐材料,需经所在市审核,由市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我厅。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调查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