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来宾市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度来宾市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1年来宾市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实施方案
实施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市委、市人民政府2011年十大为民办实事之一。为确保全市每个行政村1-2公里水利渠道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和群众参与、政府引导和尊重民意相统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田间渠道建设与城乡风貌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水利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尤其是受益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通过水利渠道建设得到实惠,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通过政府补助,充分调动和发挥受益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科学建设。充分尊重客观规律,根据地域特点、地形地质、水源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三)多方筹资,量力而行。以公共财政扶持为主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坚持地方共同负担,发动社会捐资支持和群众投工投资,多方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不宜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标准留下资金缺口。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范围
(一)有建设项目覆盖并在2011年11月底前完工的行政村建设任务。兴宾区66公里,象州县205公里,武宣县186公里,忻城县112公里,金秀县80公里,合山市81公里。
(二)无建设项目覆盖但有条件开展水利渠道建设,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筹资金并于2011年11月底前完工的行政村建设任务。兴宾区150公里,象州县65公里,武宣县74公里,忻城县70公里,金秀县15公里,合山市10公里。
(三)有建设项目覆盖在2011年下半年动工并于2012年4月底前完工的行政村建设任务。兴宾区724公里,象州县130公里,武宣县180公里,忻城县138公里,金秀县55公里,合山市159公里。
(四)无建设项目覆盖且无条件开展水利渠道建设的行政村,不做具体要求。
以上建设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无项目覆盖且无条件建设水利渠道的行政村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金筹措办法
有项目覆盖的行政村水利渠道硬化资金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筹集;无项目覆盖但有条件建设的行政村水利渠道硬化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一点,帮扶联系的部门解决一点,群众自筹一点解决,同时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